【阐释】
涵义一:意指让校园里的每一位师生都能从内心中感受到幸福,把幸福正向感染他人,并且学会营造幸福。
涵义二:幸福,是个体的一种主观体验,是人们推进自我完善,将潜能和创造力展开过程中的一种体验和感受的有价值的存在形态。幸福关注的是生命生存的状态,教育就应该关注人的生命状态。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“生理幸福———心理幸福———伦理(道德)幸福在完整中扮演着无可替代的角色”,从而揭示出幸福的本源和载体就是本身。因此,幸福成了我们学校工作的最终目标,为每一个孩子的幸福人生奠基,为每一位教师的专业成长创建幸福校园。近年来,学校相继完善了办学条件,校园处处有景、和美悦人,教师、学生生活在这样的校园怎能不切身感受到“幸福感”?我们要追求的教育理想,是帮助校园里的每一个生命个体享受到教育的幸福,生活的幸福,让每一位生命个体的内心和精神富足。内心和精神幸福的每一位生命个体,通过帮助别人来获得别样的一种幸福体验,这也是我们所理解的营造幸福。
涵义三:“阳光”是一种力量,不仅来自于学校的办学者、管理者和教师,也离不开周边社区、家长、社团组织的帮助与支持,因此“阳光”是指助推学校均衡优质发展的所有力量。
涵义四:如何让每位师生“沐浴在幸福的阳光里”?学校会将整合优质教育资源,扬帆远航,勇于创新;整合优质人力资源,打造团队,共同发展;整合优质智慧资源,享受幸福,体验成功,提升生命质量。最终实现创造和享受的统一、个体与集体的统一、物质与精神的统一的教育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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